支持范围
停留资格依在韩拟从事的活动确定。聘用外国人担任专门人才适用E-7,投资法人并经营适用D-8,在外同胞则以F-4为准。各资格对学历、经历、投资额、薪资的要求不同,停留期间延长与资格变更须在期限届满前申请。我们先确认出入境外国人厅的审查标准与提交材料,再代理申请。
- E-7签证
- E-6签证
- F-4、F-1、F-2、F-5或F-6签证
- C-3签证
- C-4签证
- D-10签证
- D-7签证
- D-8签证
- 演出签证
- 恢复国籍
- 永久居留
- 延长停留期限
事前确认事项
适用条件与准备材料会因申请主体、申请类型及最新公告而不同。因此我们在咨询时先确认事实关系,按现行标准诊断是否满足条件,之后才确定需准备的材料。若尚未满足条件,我们会告知应先具备什么。
审查与办理方式
咨询时先确认目标与事实关系,随后审查适用条件、提交材料与办理顺序并告知您。若短期内难以满足条件,我们会一并提出可行替代方案及所需时间。达成委托后代理制作与提交申请书,并共享办理进展。
- 01 提交请求: 提供联系方式与需要审查的基本事实。
- 02 确认范围: 确认目标、现状、资料与前置条件。
- 03 委托协商: 确认工作范围与责任后决定是否委托。
- 04 进度说明: 按申请、补充与结果阶段说明状态。
本页面为一般性指南,不构成对个别案件的法律判断,也不保证办理结果。法令与公告可能修订,办理前请通过咨询确认最新标准。
